8月27日,华体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举行了第七次集体学习研讨,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二章“党的组织制度”和第五章“党的基层组织”,深刻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,逐字逐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、党支部书记和直管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围绕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开展研讨和交流。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良玉主持学习并讲话。
会议指出,要充分认识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重要意义,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之举、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3个层面加深认识和理解,结合实际主动落实好主体责任,以企业制度创新推动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会议强调,要准确把握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核心意义。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,二是必须进一步厘清党委会与“三会一层”权责边界,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,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入融合,五是必须不断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。
会议要求,要坚持问题导向,切实抓好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的贯彻落实。要建强组织,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;要制度重塑,逐步完善适合集团实际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;要建强队伍,打造一批政治过硬、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。
集团党委委员、总裁助理、各党支部书记、各部门负责人和各直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,总局机关党委宣传群团处有关干部列席会议。